[114.05.18]
為協助短期內無法繳納健保費的民眾,健保署提供多項配套措施,
包含紓困基金貸款、保費分期付款及愛心轉介服務,
此外,可透過「健保弱勢民眾通報平台」通報協助需求,
或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洽詢相關資訊,獲得進一步協助唷 !
▍紓困基金貸款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是由衛福部健保署設立,目的是協助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繳納健保費或自付醫療費用的被保險人。此貸款為無息貸款,並於申貸日起一年後開始償還。
一、申請資格
經戶籍所在地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者
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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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證明方式 |
中低收入戶 |
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證明。 |
主要負擔家計者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對積欠之保險費無清償能力: (一)死亡未滿2年,依戶籍之除戶資料證明。 (二)行蹤不明列報有案未滿2年,經向警察機關報案且取得未經銷案達6個月以上證明。 (三)持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依尚在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證明。 (四)罹患重大傷病或患病須長期療養不能工作,依最近1個月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文件,足以證明。 (五)懷胎6個月以上或分娩2個月以內,依最近1個月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子女之出生證明,或其戶籍資料,足以證明。 (六)入營服役或服替代役,役期尚有六個月以上,依兵役單位或服役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足以證明。 (七)在監所服刑,刑期尚有6個月以上,依監所服刑通知書或服刑監所開立之證明文件,足以證明。 (八)於申請時失業達6個月以上,依前一工作單位之離職證明書、相關機關之停歇業證明,或向公立就業輔導機構填寫之求職登記表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足以證明。 |
家庭成員 |
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對積欠之保險費無清償能力: (一)配偶或共同生活之血親,罹患重大傷病,需人照顧,依最近一個月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文件,足以證明者。 (二)單親,須獨自扶養未成年之子女,依戶籍資料、訴狀及司法機關收受之證明文件、法院判決書影本、保護令影本、警察處理家暴事件調查表影本、警察局報案單影本或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個案輔導資料,足以證明者。 (三)直系卑親屬亡故,須獨自扶養該卑親屬之未成年子女,依戶籍資料,足以證明者。 |
有下列情形,不符合保險費無清償能力的認定: (一)所有土地在2筆以上。但1筆房屋附著於多筆土地者,該土地以1筆計算之。 (二)所有房屋在2筆以上。 ※(一)或(二)的情形,所有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價格未超過當年度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仍可視為無清償能力。 (三)、最近年度之利息所得在3,000元以上。 (四)、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所定第一類被保險人資格。但其就業期間不足6個月,或申報之投保金額低於投保金額分級表第五級者,不在此限。 (五)、本人綜合所得總額在最近年度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總和以上。 |
二、申貸項目
(一)未依健保法所定繳納期限繳納的保險費。
(二)尚未繳納應向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繳納之應自行負擔費用,如門診、急診、住院費用,不包括掛號費、病房費差額、住院伙食費、指定醫師費用等。
三、申請方式
(一)先透過戶籍地公所進行經濟困難認定與取得證明。
(二)再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應備文件
1.被保險人持身分證及經濟困難資格證明。
2.委託他人至現場辦理者,除附經濟困難證明書及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由受託人持受託人之身分證並加填委託書辦理。
3.有申貸部分負擔費用者,須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開立之未繳費通知文件。
四、核撥方式
審核通過後,健保署會直接將款項撥付醫事服務機構,以清償被保險人積欠的費用,或直接繳納被保險人積欠的保險費,故被保險人並無法直接取得申貸的現金。
五、參考資料 (直接點選下方文字,即可查看資訊)
▍保費分期付款
一、申請資格
積欠健保費超過2,000元以上,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繳清者。
二、分期期數
金額 |
期數 |
未滿5萬元者 |
得分2至12期 |
5萬元以上,未滿10萬元 |
得分2至24期 |
10萬元以上,未滿20萬元 |
得分2至36期 |
20萬元以上 |
得分2至48期 |
(一)保險對象每期繳納金額不得低於全體保險對象平均保險費60%。
(二)所稱之分期,每期不得超過1個月。
三、申請方式
(一)臨櫃辦理
1.攜帶身分證、印章、備妥第一期款至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
2.非本人親自辦理時,須檢具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之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
等證明文件。
(二)網路辦理
1.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網路辦理簡易分期:
(1)欠費達2,000元以上,且欠費皆尚未移送行政執行。
(2)近2年無健保分期違約紀錄或違約紀錄在1次(含)以下者。
2.操作方式
使用電腦 |
(1)請先辦理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 (2)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辦理。 (3)辦理路徑:保費相關作業查詢與列印→個人未繳保費查詢及簡易分期申請。 |
使用手機 |
(1)請先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並完成行動裝置綁定認證。 (2)登入【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辦理。 (3)辦理路徑:健保櫃檯→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個人簡易分期申請。 |
四、參考資料 (直接點選下方文字,即可查看資訊)
▍愛心轉介
一、申請資格
(一)以低收入戶在公所加保(第五類福保),但核定為低收入戶前之健保欠費者。
(二)以地區人口在公所加保(第六類),但因無能力繳納健保欠費者。
(三)特殊急難之家庭(如受虐兒、遭逢重大危難)無能力繳納健保費者。
二、申請方式
(一)透過「民眾弱勢通報平台」通報申請。
(二)攜帶下列文件至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辦公室)辦理。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特殊境遇家庭、急難救助對象持有證明者。
(3)因病確屬無法工作而影響生計者,並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
三、作業程序
健保署受理案件後,轉介公益團體或愛心捐款專戶進行評估,確認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者,始能獲得補助。
▍健保弱勢民眾通報平台
一、平台受理項目
(一)弱勢民眾加保及健保卡問題。
(二)健保欠費分期、紓困或辦理經濟困難認定。
(三)居家醫療照護。
二、通報平台網址
有以上需求,透過平台通報,健保署將由專人為他們服務。
https://cloudicweb.nhi.gov.tw/webness/system/MainPage.aspx
▍健保諮詢專線
一、服務內容
(一)健保相關業務諮詢。
(二)申辦業務項目進度查詢。
(三)自動語音服務。
(四)重大傷病項目、申請及免部分負擔之適用範圍查詢。
二、聯繫方式
(一)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30分
(二)服務電話:
1.市話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2.手機改撥02-4128-678。
上述資訊可參考健保署公告或洽健保諮詢專線
另外大家參閱以下兩篇文章,確認自身能否申請或享有健保保費減免唷 !
健保保費補助報你知-中央篇 點我看更多
健保保費補助報你知-地方篇 點我看更多